简介
您可以通过对象存储控制台,还原对象的历史版本为最新版本。本文介绍如何在控制台对存储桶对象的历史版本进行还原。关于版本控制的更多介绍,请参见 版本控制概述。 说明
还原对象指将历史版本还原为最新版本,并且历史版本仍保留。
支持单个对象还原操作,不支持批量还原。
使用须知
以下将说明还原对象的适用场景及规则:
已开启版本控制的存储桶,支持还原对象操作。 开启版本控制后又暂停版本控制的存储桶,支持还原对象操作。 未曾开启版本控制的存储桶,不支持还原对象操作。 |
历史版本:支持还原。 最新版本:无法还原。 带有删除标记版本:无法还原。 |
前提条件
还原对象前,请您确保存储桶已开启版本控制。如未开启,请参考文档 设置版本控制 进行操作。 操作步骤
2. 在左侧导航栏中,单击存储桶列表,进入存储桶列表页面。
3. 找到对象所在的存储桶,单击其存储桶名称,进入存储桶管理页面。
4. 在左侧导航栏中,选择文件列表,进入文件列表页面。
5. 开启列出历史版本开关,找到您需要还原的对象。在其右侧操作栏下,单击还原。
6. 在还原文件弹框中,检查还原对象的版本信息。确认无误后,单击确定即可。
7. 至此,还原对象操作完成。在文件列表中可以看到,历史版本已被成功还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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